根据国管审[2024]1号通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审委会)组织开展了第三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截至2024年9月30日,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限额推荐,共收到1033项申报成果,经全国审委会办公室合规性审查,并组织专家按照实践性、科学性、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标准进行初审和预审,已产生第三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共计262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
社会各界如对上述公示的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创造单位在遵纪守法、质量安全、环保、社会责任、企业诚信等方面发生重特大事故、重大负面事件,或者主创人最近两年违法违纪的情况,请在12月24日下午五点前联系全国审委会办公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果创造单位如需调整创造人名单或申请退出终审,请务必在12月24日下午五点前联系全国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701626、68435831
邮箱地址:chengguo1990@126.com
附件:第三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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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