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社会责任成果征集
参与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济南市行政区划内登记的企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产业报国,对国家、民族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
3.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彻以人为本发展理念。
5.具备行业引领力和创新力,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创新等方面,对行业作出重要贡献并产生良好影响,在深入贯彻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带动产业升级、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方面具有较大影响。
7.对外开放水平高,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开拓国际市场、讲好中国故事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8.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严重失信、劳资冲突事件,无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