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我市优秀商业文化,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根据济南市商务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济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商务字〔2024〕52 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批“济南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企业申报与初审。符合“济南老字号”认定标准 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济南老字号”申报书(附件 1),并根据《办法》要求提供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真实性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附件 2);所在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形成申报企业名单(附件3),并于8月1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推荐与材料报送。请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和申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市商务局。
二、审核认定
(一)审核确定。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协会组织专家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并对拟定的济南老字号进行公示。
(二)认定公布。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列入济南老字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济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对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解读。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持续营造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企业、群众 等有关方面诉求。
(三)严格把关。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济南老字号”认定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对争议较大的企业“一事一议”,避免引起矛盾纠纷,确保严谨稳妥。
(四)强化服务。“济南老字号”申报认定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申报无任何指定中介机构,建议企业自行申报。要深入实地调研,摸清企业情况,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郑墨言
联系电话:51702026
附件:1.“济南老字号”申报书
2.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济南老字号”汇总表
4.《济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
http://www.http://jnbusiness.jinan.gov.cn/art/2025/7/25/art_8672_4783604.html?sessionid=1347384373
济南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