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联合网欢迎您!
按钮文本

济南企业联合网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 作者:市企联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2-04-29 | 4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二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2〕15号)等文件。

 

二、减免条件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支持行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面向全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是针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

 

四、支持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兑现申报期

        根据“六税两费”各税费种规定,按期申报或按次申报享受。

 

六、申请材料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七、减免流程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自行申报或携带申报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各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八、实施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九、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地点

       各区县税务部门,详见区县联系方式。       

(二)受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平台: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