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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服务指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 作者:市企联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2-04-29 | 410 次浏览 | 分享到:
1.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对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2.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不得低于1%,降低比例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执行降低比例期满后自动恢复到原缴存比例。


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

 

二、奖励条件

 

三、支持行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

 

四、支持内容

1.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对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2.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不得低于1%,降低比例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执行降低比例期满后自动恢复到原缴存比例。

 

五、兑现申报期

10个工作日内

 

六、申请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鉴);

(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原件(加盖印鉴及参会人员签字);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第三方审计报告)。

 

七、兑现流程

(一)申请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综合业务窗口

(https://123.233.117.50/jnwt/indexComp.jsp)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

(二)受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

(三)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授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处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公示

(五)兑现

审核通过后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八、实施部门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九、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地点:

线上:济南住房公积金官网:

(http://gjj.Jinan.gov.cn/)

线下: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165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