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服务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指办发〔2022〕153 号)
二、减免条件
全市范围内租赁市属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支持行业
服务业
四、支持内容
2022年发生较重疫情的区县(功能区)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区县(功能区)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市属国有企业出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市属国有企业原则上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减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应按规定足额减免,国有参股企业的房屋业主按照国资参股比例减免。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减免资格以最终承租方为准,国有企业要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市属国有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又转租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由市属国有企业先向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减免,再对最终承租方予以减免。
对租用市属国有企业房屋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享受上条房租减免政策。
五、实施部门
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六、办理地点、受理时间
(一)办理地点
对外出租国有房屋的市属国有企业
(二)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备注:区县(功能区)所属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事宜由各区(功能区)负责。